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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林书豪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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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理疗的队友们都开始走了,萨克雷、约翰逊、亨利、希尔组成了新的四人组准备一起去嗨一嗨。萨克雷对法玛尔很不舍,不过约翰逊、亨利、希尔这些都看透看淡了,后面三人作为在nba流浪已久的代表,已经习惯了队友的变更。

    布泽尔、科比还有纳什跟普莱斯作为老球员,比较有共同语言,

    “大力,你等会儿有空吗?”一个略显低沉的华语,叫住了即将离开的大力。语调比较奇怪,吐字也不是很清楚。一听就知道是同为队友同为华人的林书豪。

    “杰里米,有事吗?我今天没什么事要做,一会儿准备回去打游戏。”nba球员也是枯燥的,准确的说是大力比较枯燥,在队中其实他显得不是很合群,不会rap,不会泡夜店,不会去钓鱼。

    训练营开始后科比倒是对他这点挺欣赏,他的性格比较和善,所以也没人找他麻烦。

    “我想请你吃个饭,赏脸吗?”林书豪笑着说道。

    大力正好也没事,就答应了。和一个会说中文的家伙呆着比和满口英语的人呆着要舒服多了。

    两人到了一家叫做家常菜的菜馆,看到这在国内随处可见的招牌名,大力惊讶的看了一眼林书豪,还以为他会带自己去什么餐厅。

    中国的服务员,中国的餐桌,一大桌地道的川菜。

    “很惊讶对不对,我是在上海的时候听那边的球迷说的在洛杉矶有这个餐馆。来吃了一次,和中国那边的菜一样的美味,不错吧。”林书豪解释道。

    “很好吃,就像国内的川菜馆一样好吃。”回国呆了几个月,大力的嘴又变得挑食了,来到洛杉矶除了快餐他其他的甚至看着都没有胃口,姐姐这赛季开始了又忙没空做饭,他自己又懒,大力计划让许雅兰早点过来帮忙。

    看着大力一个劲的吃,林书豪心里有些着急。当然他不是心疼大力吃得多,而是他预想中大力应该询问他为什么请自己吃饭,然后自己再说出自己要说的事,但是大力没按照套路出牌啊!

    林书豪来到洛杉矶,回到这个华人最多的州,并且是最受欢迎的球队,从球迷到媒体都和很欢迎他,在这里他没有那么多的压力,压力有科比顶着,他现在有了当初在纽约那种创造林疯狂时期轻松。

    不过更大的问题出现了,湖人这些球员似乎不是很将他放在眼里。

    科比是一副你自己争取地位的样子,他可不会刻意去帮谁。纳什很愿意教他东西,不过纳什没有多大的话语权。

    作为一个控卫,得不到队友的支持,是一件很难办的事。作为一个持球才能发挥最大威力的组织后卫,而且是在挡拆下能打出顶级球员威力的组织后卫,队友不配合,就又和上赛季一个样子了。球队中除了科比和纳什,要不就是新来的,还在观察球队的风向,还有就是底薪的球员,也是在看下赛季球队老大和教练是怎么想的。

    现在湖人毫无疑问还是科比的球队,不过上赛季入选2阵的大力在球队中的话语权也是不容小视的。

    林书豪看着正在海吃胡塞的大力,有一丝羡慕,两人的际遇是那么相似,一个是落选新秀,最初在发展联盟混迹,然后球队大面积伤病得到出场机会,打出了优秀的表现,最终得到了一份早伯德条款和阿里纳斯条款下的顶薪合同。另一个则是末位新秀,被扔到发展联盟,最后在球队伤病不断的情况下得到机会,打出优异的表现,最后得到一份理论上最高的合同。

    不过两人接下来的情况却大有不同,林书豪自己的发迹球队纽约尼克斯放弃匹配火箭的**合同,让他去了火箭,最终却沦为替补,被球队赠送加倒贴选秀权送走。

    而眼前这个家伙,则被湖人留下来视为球队的未来核心成员,而湖人匹配的正是火箭队的报价。林书豪有些着急,他只好将自己准备好的谢礼提前拿了出来。

    “大力,作为前辈我送你一点小礼物。”说完林书豪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

    大力看林书豪这么客气,终于反应过来对方应该是有事相求,他还没有明白自己在球队的地位,和自己在nba所代表的东西。

    “杰里米,有句话叫无功不受禄,不知道你听过没。”大力将盒子推了回去,这包装看起来就不是便宜货。他本来就以为是两人出来aa吃顿饭,想要占个小便宜,因为他吃得多。

    “那我就直说了,我希望你在球队给我支持。”林书豪坚定的说道。

    “支持?”大力仿佛明白了什么,“你是我搭档过和即将搭档的最好的控球后卫,我当然支持你,我还希望你给我传几个漂亮的空接。”

    “当然,你可以尽情的跳跃,空中总会有让你扣进篮筐的球。”林书豪一块大石头落下,笑着打趣到。

    两人接下来谈了些比赛的问题,说了一些自己球场上的动作习惯。最后大力把盒子拿走了,在他看来这是应得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林书豪找的是自己,不过既然自己帮忙了,那这就属于自己了。

    两人从餐馆分别,大力发现了一个严肃的问题,自己找不到路!

    林书豪走得快,两三下就消失在了拐角处。而大力一个人在天色已经黑了的小巷游走,他有些无奈,真不知道林书豪是怎么找到这地方的。看这店虽然口味地道,不过也就只有真正的华人才会找到这里来。而且,大力走出来过了几个弯,连那个店在哪都不知道了,只知道这里靠近唐人街。

    打开了盒子,是一块手表。镶嵌了十二颗小钻石作为时间刻度的手表,价格不菲。林书豪这次是下了大本钱,这个手表花了接近3万美金。对于几乎没有通货膨胀的美国来说,3万美金就是一个中产阶级员工一年的税后收入了。

    “嘿,小子,这手表,挺有钱啊!给哥几个点钱花花呗。”

    大力有些无奈,眼前4个家伙一看就不是好人,1个白人,看起来是老大,拖着一个大箱子,其他三个都是黑人,一个瘦瘦的像是鬼鬼祟祟的,一个黑胖子,在这暗暗的环境里,如果不是身上闪闪的挂饰还有一口大白牙,还真不好看出来。还有一个畏畏缩缩胆小怕事的样子的黑人,身高都足足一米九有多,不得不说这些美国人都真高。

    一看就知道几人刚犯了事,而自己又遇到了他们,还戴着如此惹眼手表,对方还想顺便打劫自己一下。

    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大力将钱包里所有的钱都递给了眼前这个瘦瘦的似乎是小喽啰的黑人。

    “好了,我们快走。”胆小的黑人拉着这瘦个子,似乎是害怕什么。

    “等下,小子,你的表借给哥几个玩几天,下次遇到还给你。”瘦个子眼神很是贪婪。

    大力无奈,准备把表取下来给这几个家伙,一会儿正好有借口说自己被抢了报警,不会显得那么丢脸,居然迷路了。